| 关于举办“秋之韵”诗歌朗诵比赛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升四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们融入新学期丰富多彩的素质教育活动中,在挑战中学习,在娱乐中学习,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对诗歌艺术的鉴赏水平,陶冶性情,开阔胸怀。学工处、校团委和高一年级拟联合举办“秋之韵”诗歌朗诵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定于2007年10月31晚 7点
二、比赛地点:高一年级演播大厅
三、参赛对象:高一年级所有24个班级
四、报名要求:每班限报一名选手。请高一年级各班于10月25日之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报高一语文办公室王平福老师处。
五、评分标准和方法
(一)参赛要求
朗诵篇目为诗歌或散文诗.(课本和读本范围以内)参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切合主题,适合中学生朗诵。参赛选手发音清晰,声音富有表现力,达到一定朗诵效果,原则上要求脱稿朗诵。 每号选手朗诵时间不超过四分钟 。
(二)评分方法:按10分制进行评分,由各评委对参赛队当场亮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各队得分等于评委亮分之和除以评委人数。
六、评委与设奖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八、节目主持人:从高一年级学生中选拔产生。
特此通知。
学 工 处
团 委
高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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