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好少年——记襄阳四中“美德少年”廖猛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我们小时候挂在嘴边哼唱的童谣,不仅带给我们童年的欢乐,也让我们从小就懂得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拾金不昧的事,仿佛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正是这些小事,让人们感受到美德的可贵,也正是因为这些小事,使得我们的社会更加温暖,生活更加美好!

 近日,我校也发生了一件拾金不昧的善事,获得全校师生纷纷点赞。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8年1028日,201724班的学生廖猛,在去学校小卖部的路上,无意间看到楼梯间散落着500元现金。想到失主焦急的心情,廖猛同学第一时间找到年级老师郑毅,向老师汇报了情况,并在各年级老师的协助下,及时地联系到了失主。认真核对遗失现金的数量及时间地点等细节,确认无误后,学校老师将现金还给了失主。失主表示,这500元是她打算拿来充饭卡的钱,因为廖同学的拾金不昧,现金失而复得,她感到既开心又感激。

 为了弘扬“拾金不昧”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为了培育全校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校决定授予廖猛同学“美德少年”的称号,向全校师生宣传他拾金不昧的优秀事迹,激励广大师生以美德少年为榜样,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为了深入了解“美德少年”廖猛同学,我们对他进行了一次简短的采访。他表示500元的现金对于自己并不是一笔小数目,自己也曾有过一瞬间的犹豫,但是他想到失主可能会因为丢钱而感到万分焦急的时候,就选择了将钱交给了年级老师,希望老师能够帮忙还给失主。听说自己获得“美德少年”这一称号,廖猛害羞地笑了,他说自己只不过是比较幸运捡到了钱,并不是值得被表彰的事情,“相信每一个四中学生在捡到钱后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为了给学生们树立身边可敬、可信、可亲、可学的典型,向全社会传递了我校学子的正能量,我校今后将对校园里发生的各类美德事件进行大力表彰,给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美德少年”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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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四中党委书记朱启龙为廖猛同学颁发“美德少年”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