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四中第十二届“樱花杯”辩论赛圆满落幕

329日下午4:30,襄阳四中第十二届“樱花杯”辩论赛决赛在学校至美楼一楼报告厅隆重举行。经过前期两轮的班级初赛和年级半决赛,最终来自高二(1)班的李亭熠等8名同学成功晋级决赛,本场辩论赛决赛主席由高二(23)班陈童阳同学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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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决赛现场

本次决赛的辩题是“人是否拥有表达偏见的自由”。参赛双方准备充分,比赛现场异常激烈,整个赛程高潮不断,掌声此起彼伏。

在开篇立论环节,正反方一辩迅速将全场温度点燃,真正做到了三分钟的慷慨陈词,三分钟的屏息聆听,三分钟的惊心动魄。在攻辩环节,双方紧紧抓住对方陈述词的不足紧追猛打,激烈交锋。在自由辩论阶段,双方你来我往,言辞犀利,就辩题展开论述,选手的口才和应变能力在这一环节呈现得淋漓尽致,同时也将辩论赛推向了高潮。坐在台下的同学们听着台上激烈的论战,不时激动地叫好,同时也对辩题进行了自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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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辩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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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辩手发言

经历了四十多分钟激烈的唇枪舌剑,在评委老师的认真商议后,最终,高二(1)班李亭熠和高二(26)班邓楚枫两位同学获得了“最佳辩手”称号,正方代表队(“人拥有表达偏见的自由”)在辩论中取得了最终胜利,荣获了“最佳辩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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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老师观看比赛

最后,高一语文组闫红春老师对本次辩论赛进行了最后总结和点评,闫老师高度肯定了本次辩论赛各选手的优异表现,同时对论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都一一指了出来,帮助选手们更好的成长。闫老师还结合时事针对“偏见”这一话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场的同学都受益匪浅,对辩题也有了更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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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红春老师点评

辩论赛虽然结束了,但辩手们沉稳机敏的辩风给四中学子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在竞争中锻炼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辨别是非能力,在口才交锋过程中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合作,同时也增进了彼此间的了解和友谊。

来源:校团委  报道:吴寒劲  照片:王利华  编辑:刘伟成  审核:张红梅  终审:刘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