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老师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高二五班的陈晋,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少年正意气,法治伴我行》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人们都像是被禁锢住的鸟儿,无时无刻不在渴望更高更远的天堂,自由更是心之所向。但自由是相对的,守法度,方可享自由。
斯宾诺莎曾言:“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和国家皆得安全。”2016年8月4日,贵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宣告了张强涉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的终结,谁也无法想象,就是这样一位年仅19岁的航空教官,竟会因为1万元钱,而去拍摄部队编号、发送部队定位,谁也不敢想象,这样一位年纪轻轻的“好孩子”,竟会与背叛祖国,出卖情报等敏感词联系在一起,成为千夫所指。无独有偶,从事科研工作者的黄宇因与领导发生口角而出卖国家机密15万余份,绝密级国家秘密907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机密1674项,这些恐怖的数字在给黄宇带来巨大利润的同时,也使其受到法律的严惩——死刑。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你随手一拍的街道、店铺、路况都有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国家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而只有国家安全,我们才会安全,别让不知法成为你被有心之人利用的工具。
司马迁曾言:“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2002年7月的一个晚上,三名社会青年由于该校禁止其在学校门口开摩托车打扰学生学习而怀恨在心。于是偷偷溜进教学楼,打碎玻璃,踹坏门板,踩踏桌椅 过程长达一个小时,最后用粉笔写下“××到此一游”后扬长而去。第二天中午,这三名社会青年便在被窝中被缉拿归案。无知的他们他们甚至还在警车上公然叫嚣:“我打破个玻璃犯法了吗?”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等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这三名青年眼中无法,心中更无任何判断是非的标尺,最终亲手断送了自己还未开始就已经落幕的前途。当其他同龄人正在奔赴下一场山海时,等待他们的只有来自法律最公正的审判,不要试图挑战法律的权威,利剑高悬,法律无处不在。
波斯通说:“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只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个蓝图。”生活不是伊甸园,法律才是我们的向导。它教我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他教我们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他教我们该怎样匡正自己的行为,怎样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知法才能守法,懂法才会用法,法律永远站在有理者的身后。
作为中国公民,遵纪守法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守法是保守国家秘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是恪守职业道德,筑牢社会保障防线;是敬畏法律权威,筑牢个人品德防线。
作为中国青年,我们欣逢盛世,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我们生在法治中国,更应自觉遵纪守法,树一代青年之新风,担一代青年之大任。
作为中国学生,遵纪守法是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面对诱惑,守住本心,坚定意志;是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恪守校规校纪,努力勤奋学习;是自觉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勤于锻炼,挑战自己,为钢铁之师不断输送新鲜的血液。
君子坐而论道,少年起而行之,争做知法守法公民,我们一直在路上。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