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四中门面房招租公告


根据《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和《襄阳四中门面房招租方案》,为了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规范管理,现对老校区56个标的物门面房,面积共计2056.97。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

、公告发布:学校将招租方案及标的物评估价格信息2023年3月6日至12日分别在襄阳四中官网和标的所在位置公示栏张贴进行公告,时间为七

、招租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法犯罪记录,社会征信记录良好。

(二)学校根据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省市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相关规定,对报名者经营范围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方可参加招租报名

(三)招租报名时需提供《襄阳四中门面房竞租报名表》、《襄阳四中门面房竞租报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如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营范围审验合格后,方具有参加竞租报价资格。

 (四)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2日(3天),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人:襄阳四中后勤处办公室(襄阳市襄城环城南路388号)至善楼206室,联系人占老师,手机18972095951。

招租方式:门面房招租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成立公开竞租评标小组,结合竞租人的报名情况,以第三方评估商铺租金底价为基数,采取“自主竞价,价高者得"的现场竞租模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确定承租对象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一)门面房标的30万以下的,由市教育局审批,批复后15个工作日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采取协议招租方式:

1、门面房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情况无法公开招租的,说明理由,经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财政局批准后可采取协议招租。

2、经公开征集报名只有一个承租意向的,由学校集体研究,与意向承租方协商确定不低于评估底价基数的租赁价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批准,确定承租人

合同签订及缴费方式:门面房出租应签订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书面合同。

(一)按照规范确定承租人后,将相关材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签订房屋租赁正式合同。15日以内将签订合同等资料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合同中约定租赁起止日,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及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承租人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 

(三)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足额缴纳租金,30万以下标的物房屋租金每一月一支付,房租按时足额转到学校指定对公银行账户。

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门面房租赁合同变更、终止:

(一)门面房租赁合同变更、提前终止,应当办理报批手续,合同期间严禁承租方对外

(二)合同到期后,学校不得直接续签合同,应重新办理报批手续。在新招租的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政府部门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出台整治校园周商业经营活动的相关政策,学校可按政策直接与承租方终止门面房租赁合同。

(四)合同签订后,所产生的的纠纷争议按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违约及其他

(一)承租方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按照国家消防法规等相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经营工作,承租期内房屋内财产和人身、火灾等安全造成的伤亡事故或损失,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与学校无关,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承租方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规范经营,不得超出经营范围,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创文、创卫等工作,若不按要求执行,学校有权解除门面房租赁合同,另行招租

(三)合同期内,承租方必须按时足额将租金存至学校指定对公账户,按约定超过2个月未缴纳租金的,学校有权限制其经营活动并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催缴其所欠租金,收回门面房另行招租

(四)承租人根据实际使用水电数量,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

(五)未尽事宜由襄阳四中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710-3511057。

 

附件下载1、襄阳四中门面房竞租报名表

2、襄阳四中门面房竞租报价表

3、襄阳四中门面房(房屋)租金评估明细表

 

                                   襄阳市第四中学

                                    2023年35

 

 

襄阳四中门面房竞租报价表.doc

襄阳四中门面房竞租报名表.doc

襄阳第四中学东街在用商铺租金评估明细表.pdf